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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准购买顾客进行传播
媒体对于企业产品的“营销”作用,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增强媒体自身的“表现力”,为企业广告创造好的受—传效果,从而发挥广告创意本身的“劝服购买”威力;另一个就是媒体、消费者与产品的“亲密” 合作,“传播”的同时让企业的“产品”来帮助消费者快速作出购买决策、达成购买。但综观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共同之处,就是都有广告信息传播的有效受—传。因此,还应该为企业带来实效的广告信息传播。那对于企业的促销,怎么样的传播才有效呢?
准确和富有“表现力”的广告创意是重要因素之一。但媒体播广告信息的影响和冲击力,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消费者刚好处于购买过程中的哪个阶段。当消费者产生了某种购买需求后,通常就会更容易留意和关注有关产品的广告。因此,对于企业来说,要想让自身的媒体广告投放获得好的回应和效果,就不能一味“强行”地将自身的广告推给消费者,而更应该考虑到如何在消费者产生了明显购买需求和动机的时候,将企业的产品的广告传递给他。
这里的产生了明显购买需求的消费者就是企业的“准购买顾客”。 对于企业来说,吸纳和发现一批“准购买顾客”,往往是非常有意义和价值的!首先,由于他们已有了明显的购买需求和动机,不需要企业过多的宣传就会注意到企业的产品和广告,就会帮助企业节省一定的传播费用和成本;其次,由于他们是“主动”去关注企业产品的广告,相应地企业通过媒体传播广告信息的受—传效果就会更好。例如,当某个消费者有了购买一部新手机的需求后,他就会主动通过媒体如互联网、报纸、杂志等去收集相关的产品信息,企业对他们进行广告信息传播往往受—传效果(对于广告本身的关注度、理解等)更好。
而对准购买顾客,由于他们已经有了明显的购买需求或者动机,这样就不需要企业采用高频次的“传播”来刺激他们的购买欲望,此时要做的就是要找到能够成为企业产品“货架”的媒体,如互联网、终端卖场媒体等,让“产品”和广告表现去共同说服他们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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