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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商网(it365)北京评论(邓雪晖)窜货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目前公认的说法可能是“没有窜货的销售是不红火的销售,大量窜货的销售是很危险的销售。”
经销商虽然痛恨存货,但却常常在痛恨之余“亲自窜货”,究其原因,主要是受到来自于厂商的压力,压货的重担让经销商不得不铤而走险,再加上利益驱使,窜货成为必然。事实上,能窜货的也必然是市场畅销的产品,经销商也因此敢冒着“杀头”的罪名窜货。
窜货往往为经销商痛恨,然而在厂商看来,窜货有时却并不是那么“讨厌”。很简单,窜货在很大程度上会有利于其扩大市场份额,从而有效打击竞争对手。因此厂商对于是否打击窜货、怎样打击窜货事实上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。
一定程度的窜货是厂商为了拓展市场,在符合总体发展战略情况下进行的小规模的、持续较短时间的行为,应该说对产品市场的拓宽是有利的。特别是产品初入市场,厂家通过默认适当窜货,可以帮助新产品造势,这也是厂商有时并不严厉打击窜货的原因。而大量的窜货势必冲击渠道销售,致使渠道价格体系混乱,影响正规渠道商的销售,进而影响整体市场销售,经济损失有时难以估量,此时厂商大多会出手惩罚“元凶”。
因此,对待窜货需要用辩证的角度看待它的利弊,从根本上讲,窜货难以杜绝,也根本不需要杜绝,可以说,它在产品的生命发展周期中也拥有一定的地位。重要的是如果控制窜货,作为厂商来讲,如何对待窜货,界定处罚,让窜货行驶“正面职能”,是值得厂商细细思量的问题。
